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2-2023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以上材料申请表、推荐表和汇总表提交纸质版,其他材料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姓名-港澳及华侨奖学金材料/台湾学生奖学金材料),并于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4284538@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办公室D5-304姜晓琪老师处

请注意: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请必须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但不进行奖学金等级确定)。

3.学校复核。学生处在上级部门下达名额指标后,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以相关老生基数、推荐排序和申请者情况等为参考依据,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注意事项

1.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4284538@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办公室D5-304姜晓琪老师处(纸质版请于11月21日17:30前交到办公室)

2.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班级动员班级同学积极参加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5.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7.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9.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0.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学生处

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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