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工作活力,遴选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项目,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可跨党支部联合申报,也可独立申报。其中校级推荐名额,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各1项左右,院级资助名额若干。
二、重点主题指南
(一)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3.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4.加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二)党建工作探索
1.贯彻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探索与实践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4.“学习·诊断·建设”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5.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创新与实践
(三)社会实践服务
1.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品牌活动
2.校内外党建合作共建实践机制
3.促进党建工作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5.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上述选题作为参考,可结合主题分类进行拓展。申报时应在项目名称直接体现所要开展的工作和特色。
三、立项要求
各党支部要发动广大党员立足支部实际,紧扣“立项活动”主题,策划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明确项目目标和方向,突出项目特色和亮点,形成系统的项目实施方案。
四、工作安排
本次立项活动周期为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立项期间各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
(一)申报立项阶段(2024年3月5日至3月12日)
党支部在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填报《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建筑学院党委办公室(D5-301)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w@hqu.edu.cn。
(二)党委审核推荐(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学院党委对项目的类型、意义、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审核,择优申报校级立项。
(三)校党委评审确定(2024年3月中下旬)
校党委根据学院党委推荐情况和项目内容,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名单。学院党委根据入选结果确定院级立项项目。
(四)项目评审(2025年12月)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验收,党委组织部开展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五、工作要求
被确定为资助项目的党支部,要根据项目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项目活动的实施。党支部要及时总结“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注重“立项活动”的宣传和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撰写结项报告。获立项资助的项目将组织验收,获评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有机会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附件:1.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
2.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汇总表
中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