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工作活力,遴选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项目,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可跨党支部联合申报,也可独立申报。其中校级推荐名额,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各1项左右,院级资助名额若干。

、重点主题指南

(一)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3.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4.加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二)党建工作探索

1.贯彻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探索与实践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4.“学习·诊断·建设”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5.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创新与实践

(三)社会实践服务

1.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品牌活动

2.校内外党建合作共建实践机制

3.促进党建工作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5.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上述选题作为参考,可结合主题分类进行拓展。申报时应在项目名称直接体现所要开展的工作和特色。

立项要求

各党支部要发动广大党员立足支部实际,紧扣“立项活动”主题,策划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明确项目目标和方向,突出项目特色和亮点,形成系统的项目实施方案。

四、工作安排

本次立项活动周期为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立项期间各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

(一)申报立项阶段2024年3月5日至3月12日)

党支部在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填报《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4312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建筑学院党委办公室(D5-301)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w@hqu.edu.cn。

(二)党委审核推荐(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学院党委对项目的类型、意义、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审核,择优申报校级立项

(三)校党委评审确定(2024年3月中下旬)

校党委根据学院党委推荐情况和项目内容,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名单。学院党委根据入选结果确定院级立项项目。

(四)项目评审(2025年12月)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验收,党委组织部开展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工作要求

被确定为资助项目的党支部,要根据项目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项目活动的实施。党支部要及时总结“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注重“立项活动”的宣传和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撰写结项报告。获立项资助的项目将组织验收获评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有机会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附件:1.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

2.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汇总表


                   中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