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研究生党支部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党建工作,优化组织设置,在前期充分讨论、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研究生党支部由年级专业设置调整为按所辖专业方向设置。调整情况如下:

1.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博士研究生、建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建筑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风园、技术方向除外

3.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区域与城市空间规划方向、城市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方向、人工智能+X、南安基地专项城市规划硕士研究生;

4.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城市更新与公众参与方向、乡村规划与营造方向城市规划硕士研究生




中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2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