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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建筑学院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6-09-30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6〕4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审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奖助标准

本次项目涉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和台湾学生入学助学金项目。奖助标准如下:

(一)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本科生每生奖励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奖励10000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奖励12000元。

(二)台湾学生在学助学金:台湾学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调整为“在学助学金”,按每学年发放。资助标准为:在规定学制内,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发放。对规定学制内的非初始年级在读台生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按学制年限平均折算为每学年标准,扣除已就读学年后,剩余金额用于抵减后续学年新标准补助金,差额予以补足,过往学年差额不予追溯。即:2026级台湾新生(含本科、硕士、博士)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发放;2025级台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不补发差额助学金;2024级本科台生补发差额助学金每生500元;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台生补发差额助学金每生1333元;2023级本科生台生补发差额助学金每生1750元;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台生不补发差额助学金;其余年级台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均不补发差额助学金。具体发放名单详见附件5。

二、参评对象与名额分配

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读台湾学历生(不含2026级新生);台湾学生在学助学金的参评对象是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读台湾学历生(含2026级新生)。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我院共有3个本科正选名额。

三、评审依据与范围

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同个学段不分等次,参照《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有关规定执行,择优推荐。

一次性入学助学金不分等次,以实际报到及在读情况为准;休学或新生入学教育期间表现不佳的暂缓发放。

四、评审程序

台湾学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由各单位根据新生在读情况统一审核推荐,无须个人申请。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于10月8日10:00前发送到邮箱651198874@qq.com(命名方式为“姓名-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评审材料”),并将纸质版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提交到D5-304吴老师处。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和申请情况,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与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1.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建筑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