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名额
我院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本科特等1个,一等5个,二等7个,三等13个,备选1个。硕士三等1个。
2026年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本科一等1个,二等1个,三等1个。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于10月8日10:00前发送到邮箱651198874@qq.com,并将纸质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提交到D5-304吴老师处。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附件: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本科生)
5.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硕士生)
6.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博士生)
7.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0.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11.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3.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建筑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