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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学院2026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30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集中开展2026年各类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一)奖学金

捐赠类7项: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助学金

捐赠类3项: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参照学生手册)。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于10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打包以“姓名-XX奖/助学金材料”命名后发送到邮箱1256566014@qq.com,并将纸质版申请表、推荐汇总表提交到D5-304吴老师处。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建议名单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各项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已获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及“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2.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附件:

1.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奖助学金申请表

3.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4.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建筑学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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