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文件

建筑〔2018〕2号  

建筑学院2018年

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大研〔2016〕23号)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相关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决定认定刘塨等13位老师为建筑学学术学位硕导,龙元等17位老师为城乡规划学学术学位硕导,彭晋媛等34位老师为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最终名单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5月4日下午16:00前向建筑学院反映,相关材料可到研究生办公室D5-301查阅。公示无异议后将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公示电话:0592-6162688.

公示期:20184月26日~5月4日。

附件:

1、建筑学院培养单位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2、建筑学院培养单位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2018年4月26日

抄送:院领导

建筑学院办公室2018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