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接收2021年推免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7 浏览次数:

建筑学院接收2021年推免生工作通知


根据《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081300

建筑学

(学术硕士)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建筑历史与理论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4建筑技术科学

085100

建筑学

(专业硕士)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300

城市规划

(专业硕士)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三、申请流程

1.10月12日起,所有取得推免生资格且有意愿报考我院的学生,都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并网上缴费。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

2.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推免生接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复试表现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4.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2021年9月4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上级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五、完善的奖助贷体系

凡是被我院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享受华侨大学规定的奖助贷政策。具体参考《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一览表》,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

本校推免生留校读研相关奖励政策,另见有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162648(王老师)

Email:jzxyhqu@126.com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2020年10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