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三次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

建筑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三次报名的通知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建筑学(081300),下设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3个研究方向。

请参考《华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179.htm)

所有列入《华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和导师皆可开展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招生工作。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5. 申请硕博连读者,硕士研究生阶段已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6. 申请硕博连读者,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不得参加选拔;

7.除了以上条件外,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是我校2018级、2019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是境内高校(含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毕业研究生),但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8.本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9月初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在2020年9月12日之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直接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

 

四、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2020年6月10日-6月17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向学院递交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进行申请。纸质版请通过EMS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建筑学院D5-301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648。以上材料电子版按“姓名+报考导师+2020年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zxyhqu@126.com。以上材料在正式面试前务必完整,如有缺失将取消面试资格。学院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另行通知填报我校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纸质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学院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另行通知填报我校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填写);非应届(在职)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博士字样,同时在职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脱产到校学习,否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硕博连读需提交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除了最后“申请人所在硕士培养单位推荐意见”暂不填写外,其他内容需由相关人员填写完整);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加盖硕士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须提交)、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

(9)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制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

五、“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材料复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形式是笔试+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普通招考初试两门业务科目知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按申请考生的报考导师、考核成绩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六.“申请-考核制”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体检表(见附件3,考生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电子档扫描提交至学院邮箱jzxyhqu@126.com,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2.面试安排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核小组老师独立打分后折算平均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确认

(1)后续录取名额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于要求时间(后续通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档案转到我校或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人:王老师,0592-6162648)。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