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社区境外生学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帮助2016级境外新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境外新老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今年将继续开展境外生“学长制”活动。现将学长选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境外生学长的选聘对象为表现优秀、热心服务同学的高年级(大二或研二以上)境外学生及品学兼优并有意愿促进境内外生交流的高年级境内学生。

二、选聘原则

1.选聘采取个人自愿参加,学校综合考虑生源地、学院和楼栋代表性等因素,择优应聘。

2.菁英学堂学员、领袖班学员及校学生会港澳台联络部、华侨及留学生联络部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鼓励优秀校友参与申报。

三、选聘程序

1.由学生处成立境外生学长制选聘工作小组,发布选聘通知。

2.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境外生楼栋、学长制工作组也可推荐报名。

3.由选聘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的同学进行公开选拔。

4.选聘工作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5.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任学长的学长人选,由学生处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的同学至两校区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各境外生楼栋值班室或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外国留学生管理科领取《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境外生学长申请表》(附件1),也可登录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页(http://sqzx.hqu.edu.cn/)自行下载,并于2016年10月25日(周二)前将申请表交至指定地点:

1.泉州校区:12#/38#前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595-22693580

邮箱:hquxssqqz@163.com

2.厦门校区:刺桐苑1#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592-6160339

邮箱:hquxssqxm@163.com

学生处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