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

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

为认真总结20132014学年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做好住宿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调动学生社区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谐社区“五个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评选20132014学年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学生干部:为担任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副部长(主任)以上学生干部;

(二)优秀学生干事:为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的干事

二、评选名额:

(一)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其学生干部、干事总人数的30%

(二)各楼栋自律会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不超过其干事总人数的60%为优秀学生干事。

三、评选条件:

(一)担任学生社区学生干部、干事满一学年(201310月至20146月)以上;

(二)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过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反映良好;

(五)本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成绩符合评奖评优标准。

四、评选方法:

以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和各楼栋自律会为单位,将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申报表(纸质版)于2014613日前送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吴老师(泉州校区:紫荆园38号楼前社区中心二层综合管理办公室,0595-22693622)、赵老师(厦门校区:刺桐苑1号楼一层社区中心办公室,0592-6160339)处。申报表格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qzx.hqu.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表彰奖励:

获得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称号者,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