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
为认真总结2013—2014学年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做好住宿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调动学生社区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推进先锋社区、学术社区、文化社区、活力社区、和谐社区“五个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评选2013—2014学年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学生干部:为担任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副部长(主任)以上学生干部;
(二)优秀学生干事:为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各楼栋自律会的干事
二、评选名额:
(一)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其学生干部、干事总人数的30%;
(二)各楼栋自律会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不超过其干事总人数的60%为优秀学生干事。
三、评选条件:
(一)担任学生社区学生干部、干事满一学年(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以上;
(二)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过学生社区学生工作,反映良好;
(五)本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成绩符合评奖评优标准。
四、评选方法:
以学生自治发展中心、校学生会自律会和各楼栋自律会为单位,将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申报表(纸质版)于2014年6月13日前送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吴老师(泉州校区:紫荆园38号楼前社区中心二层综合管理办公室,0595-22693622)、赵老师(厦门校区:刺桐苑1号楼一层社区中心办公室,0592-6160339)处。申报表格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qzx.hqu.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表彰奖励:
获得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称号者,由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侨大学学生社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