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复审,拟增补2023级城乡规划1班刘鹏莉同学、2022级建筑学硕士研究生裴慧峰同学为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如有异议,可采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2日。
公示电话:0592-6162641
公示邮箱:15710@hqu.edu.cn
建筑学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