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57号)和《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建筑〔2024〕2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23-2024学年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 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 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门课程无挂科,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60分及以上;
(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本学年至少参加过一项院级及以上科创赛事、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 分及以上;
8.社区表现分不低于 98 分;
9.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 分;
10.当学年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获奖面控制在班级人数的25%以内,获奖等级由班级根据奖学金金额和名额控制数(附件2)进行分配,呈正态分布。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各班级组建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境外生代表5-7人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严格控制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中各班需按照可支配金额数均衡分配院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要求各等级均有学生获得,不得均为一个等级。
2、班级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院级奖学金评审并予以班级公示。11月29日下午17:00前,上报纸质版《2023-2024学年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至D5-304吴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注明班级:例如20建一院奖材料)发送至邮箱xuexituozhan@163.com。
4、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班级上交的奖学金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几点要求
1、已参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不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兼得,校、院级奖学金也不可兼得。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向转出学院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转入学院申请。
3、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4、请各班级务必对申报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若条件不符请及时更换人员。若学院审核时有同学不符合条件,该名额直接作废,不予补报。
附件: 1.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2023-2024学年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金额、名额控制数
3.2023-2024学年建筑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建筑学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