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核2021-2022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关于复核2021-2022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决定复核2021-2022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陈嘉庚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内的本科生。

(二)根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入学以来或者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21-2022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21-2022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3月29日-3月31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下载《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和复核汇总表(附件3),班主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含申请表、成绩单到D5-301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D5-3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定邮箱929282295@qq.com。

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2641

2.学院初审。4月1日-4月6日,学院根据《管理细则》,结合申请者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充分依据各学院的初审意见,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备案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转学院者应向目前所在学院提交复核材料;

2.社区表现分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3.汇总表中学生顺序按照附件1提供的参评学生名单先后依次排序;“学院意见”栏请从下拉框选项选择;

4.学院要妥善保存学生复核申请表、成绩单和相关证明等原始材料,作为学生成长档案备查。

 

附件:1.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2.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汇总表

 

 

建筑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