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2013学年大三、大四学生体质健康补测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7]8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针对大三、大四学生,我校已经在上学进行过一次测试,但仍有少部分同学测试不合格或未来测试,该次补测为本学年最后一次测试。
补测对象与项目:
(一)全校2009、2010级(体育学院四个年级)上学期体测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者或申请缓期测试的同学:
根据自己上学期的测试成绩选择补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女立定跳远;男握力;男50米;女仰卧起坐;男1000米,女800米)。
二、补测地点:
(一)泉州校区:莲雪楼旁旧田径场
(二)厦门校区:厦门校区田径场
三、补测时间:
泉州校区:2013年4月2日(周二)下午14:30
厦门校区:2013年4月9日(周二)下午14:30
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一卡通无照片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二)申请免测学生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补测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四)学号与现在的年段班级不同(如因休学、转学到下一年级,或大五,大六)的同学不用刷卡,测试时同学可拿备用纸交给老师登记,签名。全部测试完后,交给体育学院教务室。
(五)如遇下雨等天气变化,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泉州0595—22690529;厦门 0592—6162116
                   体育学院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