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

 毕业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毕业生党员原则上按照如下优先级顺序办法择一接转组织关系: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所在的区域性(楼宇)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第四位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第五位为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考取本校研究生、留校继续攻读第二学位或留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按如下办法择一接转组织关系:(1)如果仍将留在现所在学院工作或学习的,不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院党委将其编入新的党支部;(2)如果是跨学院就读研究生、攻读第二学位或者参加工作的,应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然后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至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安排

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基层党委为单位,采取批量登记、批量审核、批量接转的办法进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时间紧、任务重,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和操作步骤进行:

1. 毕业生党员落实本人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省内党组织必须具体到党支部)后,各党支部应按规定进行汇总、初审并填写《华侨大学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523日下午5: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给谭磊老师

2.学院党委同步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版)》(以下简称《党务系统》)和福建省“党员e家”系统的更新维护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将党费数据录入至20196月。

3.学院党委以《党务系统》为平台,打印开具“由学院至校党委组织部”步骤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由校党委组织部至校外党组织”步骤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4.学院党委于65日(周三)前将打印完成的“由学院至校党委组织部”步骤和“由校党委组织部至校外”步骤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5.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在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前往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进行办理。

6.每名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填写《华侨大学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党支部收齐后于5月23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给谭磊老师,学院盖章后发还党支部,一份交党员本人留底,一份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支部。

7.每名党员在6月3日后登录福建省“党员e家”系统,按照《福建省“党员e家”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方法》(附件3)在网上申请转出组织关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籍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党支部应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座谈会,开展组织关系接转专题培训、党员带头文明离校等活动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强化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将校党委组织部制作的《致2019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2)分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2.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委组〔201919号),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由基层党委统一整理汇总后交学生处入档。归档的材料一律装入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档案袋中。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整理。如果有党员的档案需要单独邮寄到单位党组织的,可以单独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请与谭磊老师直接联系

3.请毕业生党员在新的党组织落实好组织关系后,请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发给谭磊老师(邮箱:280813232@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2019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校党委组织部印发)

3.福建省“党员e家”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方法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基层党委随介绍信印发)

5.华侨大学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基层党委随介绍信印发)

 

中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19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