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委组: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委组〔2018〕3

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

现将《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


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八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党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解决党支部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及落实不到位、内容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突出政治教育

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强化政治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支部工作重要内容。党支部要在每学期期初列出学习计划并报基层党委备案,及时组织学习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形成学习记录。注重发挥福建省红色资源优势,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鼓励开展互动式、情景式教育,突出政治学习和理论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师生党员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规范党支部组建

(一)探索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形式。学生党支部探索在实验室、课题组、实习团队中设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的形式;教师党支部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

跨专业、学科、班级、年级、校区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设置党小组,依托党小组开展党支部活动。

(二)规范学生党支部名称。学生党支部名称中不再以“年级、班级、专业”等字样命名,统一命名为“××学院本科生第×党支部”、“××学院研究生第×党支部”等。

三、规范“三会一课”

(一)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参加。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校党委常委、基层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二)探索工作新形式。党支部要创新方法手段,大力推广“党建+互联网”等做法,利用“党员e家”、微信、QQ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探索线上开展“三会一课”学习形式。同时,要充分挖掘本地红色资源、传统文化、廉政教育等特色资源,积极探索体验式、案例式组织生活。

(三)改进记录方式。强化痕迹管理,“三会一课”记录可统一整合成一本,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做到要素齐全。除研究决定发展党员、换届选举、推荐人选、党费支出等程序性较强的事项外,支持探索“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信息化纪实管理,日常的学习教育活动可采用电子文档、声像(含录音、录像、拍照)等形式记录,电子文档须打印并经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方可归档。要强化保密意识,凡涉密资料严禁在非密计算机或储存介质上储存处理。

(四)加强督查指导。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要制定半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基层党委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公示、奖惩等制度。党委组织部和基层党委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督查调研,深入了解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等情况,把“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两学一做”常态化督查等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支部(党小组)每年年底(12月底或1月初)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清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逐一整改落实,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五、规范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年底(12月底或1月初)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级。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一)强化培养联系人教育培训。要把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通过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学习交流、业务培训等,全面提高培养联系人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基层党委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安排1次培养联系人集中培训。

(二)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考察培养。全面建立思想汇报会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思想汇报会,1年内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实现全覆盖。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汇报形式,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分党小组进行。同时,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要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做一次综合考察。

(三)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整理。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按照规定填写培养考察记录和会议记录。基层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材料不齐、不实、填写不规范的,基层党委不得审批。基层党委对转入或转出本支部的党员,要严格审查其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党员档案,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党委组织部要持续开展发展党员档案量化评分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七、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

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支部要每月选定相对固定时间,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校级“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活动。

八、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

校党委常委、各基层党委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在分管(联系)单位联系一个党支部、参加一次党支部会议、讲一次党课、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策的宣传教育,指导联系党支部做好党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