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社区境外生学长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帮助2013级境外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境外新老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充分发挥广大境外学子在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努力搭建“生活上互帮互助,学习上取长补短”的境外生社区互助平台,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境外同学中继续实行“学长制”。现将从高年级境外同学中选聘学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长的对象与原则

境外生学长的选聘对象为表现优秀、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热心服务同学的高年级(大二或研二以上)境外学生;选聘采取个人自愿参加,综合考虑地区、楼栋和学院代表性原则。鼓励品学兼优的境内生与有意愿促进境内外生交流的学生干部报名担任学长。

二、担任学长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能根据新生的心理需要因势利导,帮助新生更好地融入大学的学习生活中。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同学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方法。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三、学长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社区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迎接新生、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熟悉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和学习观。

(二)对新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协调人际关系,引导学生培养集体主义和团结友好的精神。

(三)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做新生的知己,为新生面临的学习、生活困难排忧解难,积极做好个别教育和辅导工作。

(四)深入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使学生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在学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传、帮、带作用,有意识地从新生中发掘、培养优秀人才,并列入新一学年社区学长制的选聘对象。

(六)根据学生社区不同时间段的工作要求,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的工作安排

(一)由学生社区中心牵头,以校学生会港澳台联络部和留学生联络部为依托,成立“学长制工作组”,工作组以地域为主、兼顾楼栋和学院代表性成立若干“学长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长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每位学长与3-5名新生结对子。

(二)学长制工作组每个月要召开一次由各学长制工作小组和学长参加的工作例会,并报社区中心备案。

(三)各学长制工作小组每个月要组织学长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茶话会”活动,茶话会以谈心交流的形式重在了解新生的思想、心理、学习和生活动态,帮助新生答疑解惑;如有需要,也可邀请学生社区中心的辅导员老师一同参加。

(四)由学长制工作组牵头,以学长制工作小组为单位,各小组之间每个月要举办不少于一场的文体活动,如素质拓展、民俗文化活动,迎新送旧篮球、排球友谊赛,中秋、圣诞联欢会等。

(五)每学年的社区文化节,由学长制工作组牵头,以学长制工作小组为单位,每个工作小组至少申报一项策划活动,以增加境外新老生的交流参与性为主要类型。

(六)鼓励学长制工作小组每学年申报、组织一次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可邀请学生社区中心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

五、学长的工作纪律

(一)学长的工作应透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学长制工作组应及时向学生社区境外生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计划和进度,做好相关活动的备案、总结和遇突发事件的反馈工作。

(三)不得讽刺、打击学生,不得索取或接受有价报偿。

(四)应有全局意识,服从学校整体的工作安排,接受学生社区老师的指导。

六、学长的选聘程序

(一)由社区中心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发布选聘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学长制工作组推荐。

(三)由选聘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的同学进行公开答辩选拔。

(四)选聘工作小组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示。

(五)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任学长的人选,由社区中心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七、学长的考核与奖惩

(一)社区中心将于每年五月底将组织对聘任的学长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15%)、良好(20%)、合格和不合格。凡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的可进行续聘,不合格的将在聘用期内予以更换。

(二)社区中心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学长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被聘学长将作为学生干部参与学校相关的评优评奖活动。

(四)在聘期内若有出现违反学长工作纪律和工作失误等重大问题,社区中心将酌情给予停职、解职处理。

八、请有意向的同学去楼栋管理员处或港澳台联络部与留学生联络部办公室领取《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境外生学长申请表》,或在华侨大学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页http://sqzx.hqu.edu.cn/上下载,并于2013年11月11日(周一)之前将填写好的表格统一交到学生社区中心负责老师处,具体的联系方式:

(一)泉州校区联系人:张盛悦

电话:0595-22693622;15559508927

邮箱:hquxssq@163.com

(二)厦门校区联系人:陈威

电话:0592-6160339;15980925535

邮箱:hqushequ@163.com

学生处

中共华侨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