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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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夏季毕业生离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14年夏季我校共有各类毕业生6228人,其中研究生毕业生预计813人,本科毕业生预计5203人(境外生源本科毕业生预计462人),高职毕业生预计212人。现将2014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泉州校区定于6月29日(星期日)上午8: 30在陈嘉庚纪念堂观众厅举行,厦门校区定于6月29日(星期日)下午16:00在BC区广场举行。
    二、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及评优日程安排
6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和《华侨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校优秀毕业生;
6月9日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
6月11日前,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6月13日前,学校审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校优秀毕业生;
6月20日前,各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6月25日前,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三、毕业生就业派遣日程安排
6月6日前,受理毕业生的各类申请,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6月6日20日,审核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6月24,赴省公务员局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6月29下午,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生派遣有关材料。
    四、毕业生座谈会及纪念活动
    5月4至6月20,各学院组织安排毕业生开展以“今日我以华大为荣、明日华大以我为荣”为主题的毕业纪念和文明离校活动。
活动经费标准及来源:毕业研究生的经费按毕业生人数每生25元的标准划拨,本专科毕业生的经费按毕业生人数每生45元的标准划拨。
    五、毕业生鉴定及档案归档、体检
毕业生鉴定工作安排在5月31日前完成。作为毕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指导毕业生按鉴定要求如实填写,审核时严格把关。
6月6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按其生源所在地投递档案,户口迁回原籍。学校不再办理毕业生档案、户口寄存。
学生处、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收集和确认毕业生材料,由学生处负责归档并于7月14日前寄出。各学院是所在单位毕业生建档工作的负责单位,应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有关人员组织落实好毕业生的建档材料。
    归档材料要求真实有效,且为原始材料。即毕业生在校期间形成的能反映其学习、工作、生活表现的有价值的文字材料见附件1。
各学院、校医院在6月6日前分别将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党员材料、体检表送交学生处学生档案室。
    教务处、研究生院、华文学院等其他相关部门在6月30日前将毕业生有关归档材料送交学生处学生档案室。
    各学院办公室要按照《关于开展2014届各类毕(结)业生集体合影照片归档工作的通知》(档案〔2014〕5号)文件要求,将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于6月20日前交到校档案馆归档保存。照片原始无压缩电子版分别发至xyh@hqu.edu.cn和zhdas@hq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专业及年级班级名称。
为建立校友数据库需要,请各学院组织并督促毕业班级(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填报班级通讯录,通讯录模板可以在校友网下载,并于6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汇总到校友工作办公室。E-mail:xyh@hqu.edu.cn。
    六、毕业生离校手续和离校退房手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简化毕业生离校手续,为毕业生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1.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
    2.6月9至6月27集中网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电子化审批。不按时办理的,毕业文凭缓发。
毕业生应于6月5日前还清借(欠)的图书、资料、学费、住宿费、借款,注销学生证(由学院加盖离校章后返还给毕业生)、结清水电费、电话费、一卡通余额等,校徽由毕业生本人保存;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后应向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呈缴学位论文(两本纸版和一份电子版)。有关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见附件2。
    3.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有关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见附件3(强调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户口落户,避免出现“口袋户口”)。
4.毕业的留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离境。对于延期毕业的留学生,各学院应督促其在6月15日前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居留手续(需提供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的延期毕业证明、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住宿证明或住宿费缴款收据等材料)。
5.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各学院党委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6.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泉州校区在各楼和学生社区中心(具体地址:12#一层或38#前办公楼1楼)办理,厦门校区在各楼和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刺桐苑1号楼)办理,有关离校退房手续的办理见附件4。
7.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先办理除保留学籍外的其他所有离校手续,退出宿舍床位,在下一学年开始时,再根据当学年学生宿舍住宿情况,考虑延期毕业学生的住宿申请;必须继续参加大学生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于离校时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续保申请,并缴纳一年医保费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学校将组织检查。
七、毕业生贷学金的偿还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曾获得陈进强贷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于相关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中国银行华大支行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派遣,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通知》。
 
附件:1.毕业生入档材料一览表
2.华侨大学2014届夏季毕业生离校办理图书馆
手续须知
3.华侨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4.华侨大学2014届夏季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办理须知
 
  
华 侨 大 学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