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浏览次数:

 

各班级:
        现将2011年下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积极宣传,组织学生参加相应工种的考试。凡涉及到的相关专业每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同学,要逐步达到学院总人数的20%。
一、报考对象
       各相关专业适考年级在校生(各职业工种具体报名资格可登录www.fjosta.org.cn查询)。
二、报名时间
      1.全国统考职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2.省统考职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
      3.自主安排职业工种:报名时间不限,每一职业工种报名人数满40人即可进行培训考试。
三、国家职业资格报考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的通知规定。学生是否参加考前辅导培训及购买教材,遵循自愿原则。
四、报考应提交材料
      1.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fjosta.org.cn下载);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3.免冠正面2寸相片3张,一寸2张(黑白彩色均可,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根据《关于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闽劳鉴〔2010〕70号),“报名机构必须收集考生电子相片,省统考准考证统一使用电子相片”的规定,参加省统考报名的同学,须提供规格小于20K的电子相片。
五、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周一至周日10:00—18:00
泉州校区报名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一层职业技能鉴定站
咨询电话:18605915567 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1552
厦门校区报名地点:行政研发主楼就业办A615
联系电话: 0592-6160358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各职业工种考试前40天,名单须上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故考试前40天内不予退鉴定费;教材系代办征订,故不予退定;辅导培训开班上课前十五天内,不予退辅导培训费。
2.考前辅导培训报考学员(每一职业工种,下同)满40名以上,方可开班上课。
六、考试时间、地点
      1.全国统考的职业工种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共2次;
      2.省统考的职业工种为:3月12日、6月11日、9月10日、12月10日,共4次;
      3.自主安排的职业工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可由本校鉴定站安排,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核准。
      考试地点:全国统考、省统考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七、考前辅导培训上课时间、地点、师资
      1.考前辅导培训上课时间:(均在周末或晚上进行)。
      2.考前辅导培训上课地点: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
      3.师资:考前辅导培训师资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省职业培训中心培训部统一组织安排各相关职业(工种)资深培训专家、教师授课。
八、保障培训质量的相关措施
       1.为提高培训和考试质量,由省职业培训中心培训部制定考前辅导培训教学大纲、安排课程表;并有针对性地对难点、疑点进行辅导培训,以保障培训质量,提高考试通过率。
       2.对于参加本鉴定站辅导培训班,第一次考试未能顺利通过的同学,可继续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培训班。
附件:1.各职业工种收费一览表
     2.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华侨大学各专业相对应职业(工种)推荐

      5.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请点击:2011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相关材料.doc

建筑学院团委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