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调四六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8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考试厅【2011】3号),现将四六级考试纪律强调如下:

一、各班级要提高认识,加强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和《华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惩防并举,切实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加强考前监管,净化校园环境。严禁在校园内张贴有替考、出售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小广告,一经发现将追究张贴人员,如系在校生张贴,经查实将给予纪律处分。

三、严肃考场纪律,严抓考试违纪行为。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定并认真监考,考前认真清场并检查违规物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和《华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对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以及使用手机、对讲机、“耳麦”等无线通信工具考场内外勾结进行作弊等考试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上报。对监考人员因失职、失察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或放纵、参与考试作弊的,将依据情节给予处分。

四、严格处理考试违纪行为。对予违反考试纪律考生,将依据规定上报上级考试机构,由CET考试委员会对考生CET成绩作出无效处理并依据本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予替考以及使用手机、对讲机、“耳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建筑学院团委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