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觉悟,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单位在2013年7月13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发展的预备党员(含转入)。
2.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中未结业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安排
根据总体安排,本学期的预备党员培训班为第22期、第23期和第24期。其中第22期在厦门校区举办;第23期在泉州校区举办;第24期在厦门工学院举办,由厦门工学院自行组织。
三、培训内容
见附件。
四、培训要求
1.预备党员应以饱满的热情和专注的精神参加学习,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签到,做好上课准备;未签到者按旷课处理。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后自觉认真复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本人须提前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请假。旷课一次及一次以上者,不予结业。擅自早退者,以旷课处理。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和学习小结。
1.考勤含出勤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
2.学习小结:培训结束后,每位预备党员要结合培训的内容和自身的感受,认真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华侨大学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于6月10日之前交给所在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统一收齐后交校党委组织部(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210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902室)。学习小结将作为培训结业的依据之一,不提交学习小结或所交学习小结不合格者均不能结业。
(二)预备党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会及时通报给所在学院党委,并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六、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预备党员培训班原则上不跨校区报名,厦门校区的预备党员参加第22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泉州校区的预备党员参加第23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厦门工学院的预备党员参加第24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2.因泉州校区培训人数较多,故第23期培训班开设2个班次,请泉州校区各单位将参训学员平均分配到相应班级(在《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的题头填上“1班”或“2班”)。
3.请各单位于5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qudxpx@163.com。厦门工学院在培训班开始前按上述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协同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联系人:陈松青;办公电话:0592-6160150。
 
 
 
附件:1.华侨大学党校第22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2.华侨大学党校第23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4年5月7日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华侨大学党校第22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厦门校区)
 
日期
时间
内容
主讲人
5月13日
下午
14:3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当代解读
罗建平
 
16:00
预备期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解
颜良举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