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指导数和报送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4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精神,坚持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泉州市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学院2014年有28个发展计划名额,请各支部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将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报送学院党建办。各支部在落实计划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质量为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特别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把握工作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做到有保有压、有放有控,质量为先、科学发展,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重视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既适度调控发展规模,又注重保护大学生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保持教师党员现有规模,努力把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根据学院总体安排,分解落实发展计划,做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请各支部于2014年3月21日前将《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表》和《2014年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名单》报送学院党建办。

附件:

 
 
中共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